代理共享充电宝合同(共3篇)(共享充电宝代理加盟合同)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5
代理共享充电宝合同 第1篇
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对方未公开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 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八、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可向甲方负责人住所地法院进行起诉。
代理共享充电宝合同 第2篇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甲方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以上就是倍电共享充电宝商家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如果对协议有疑问,欢迎咨询对接招商经理。倍电共享充电宝总部招商,全球前5实力品牌,设备1台起售,分润100%欢迎了解合作细节。
代理共享充电宝合同 第3篇
给共享充电宝的企业做代理,香吗?
对于共享充电宝企业而言,开放加盟是必然趋势。
共享充电宝行业市场需求广、标准化高、准入门槛低,这些特点让这个行业吸引不少资本玩家。而日渐白热化的行业竞争下,依托加盟打开营收、轻资产跑马圈地成为大家“不得不”的选择。
以登陆美国资本市场纳斯达克的怪兽充电为例。前前后后6轮融资、累计斩获25亿元的怪兽充电于2021年4月成为 _ 共享充电宝第一股 _。在此之前,行业已经形成_三电一兽_ 的格局。2019年,街电、小电、怪兽充电、来电,4家头部企业占据国内充电服务行业9成以上的市场份额。但即便如此,背靠雄厚资本的怪兽充电在面对美团这样的强劲对手时,也不得不开启 “直营+渠道”的双模式。陆续,各家充电宝也开启加盟的步伐。
目前,市面上共享充电宝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四种:用户付费模式、运营商收益模式、广告推广模式和数据分析模式。用户付费模式是共享充电宝商业模式的核心,用户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来使用共享充电宝。而运营商收益模式,则是另一项重要的创收模式。前述丁先生的合作项目,属于此类。依靠运营商开拓下沉渠道、以及打入非大本营的其他区域城市,可以有效打开更多营收增长点
“对这些共享充电宝而言,消费者会选择什么品牌,还是取决于线下谁的机器铺得多。而市场份额,不仅是其点位抢夺的直接体现,良好的运营数据也可以为后续资本吸纳、生意扩张做背书”,业内人士告诉南都·湾财社。
有另一共享充电宝品牌的加盟商李可(化名)坦言,想在共享充电宝租赁生意赚钱,终归是要看资源。“2015年充电宝服务行业兴起,有流量的好点位早被占了,直营站点更是优选自己拿下好点位。剩下的高流量商户,大多是有关系能顺利进场的;不好做的点位、或者还在成长期的场所,就交给代理商去做。代理生意,对于企业而言,除了先挣了你设备的钱,交付了还要每个月抽一定比例的佣金,点位增加了运营数据还好看;至于代理商那就自己优胜劣汰吧。”
不过,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分析,目前共享充电宝的渗透率仍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尤其下沉市场仍需要培育。根据用户数量历史变化情况,中国共享充电宝用户数量未来将进一步增加,按照增速预计2026年,中国共享充电宝用户数量将达到亿人。而2023年以来,共享充电宝的巨头玩家们,行业营收也迎来了回暖增长。
采写:南都·湾财社 记者陈盈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