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甲方变更(通用4篇)(租赁合同变更说明范本)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5
租赁合同甲方变更 第1篇
(一) 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
(二) 房屋租赁合同
(三) 租赁双方身份证明
(四)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证明文件(因单位体制改革或资产重组更名而变更出租人或承租人的,须提供单位更名转制批文或工商局证明;因租赁一方姓名更名而变更出租人或承租人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证明或相关有效文件;房屋门牌或单元号发生变更的须提供_门门牌证明)。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想要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二是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
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甲方变更 第2篇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原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新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该租赁合同的变更事宜做如下补充:_________
一、从__年__月__日起租赁合同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
二、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丙方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该债权债务转移行为是建立在乙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此产生的其他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以上债权债务自本协议生效后,自动由乙方转入丙方名下。
三、租赁场所内物品交接处理及所需费用均由乙丙承担。因交接所产生的纠纷由乙丙双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四、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丙方保证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甲方变更 第3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原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现承租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丁方”):_________
甲、乙、丙、丁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丙三方变更租赁合同履行主体,丁方提供保证等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_________
1、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甲方将A区B路C弄D室商铺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____品牌服装业务。乙方因经营策略的考虑于20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提出申请,需将商铺分割经营服装和轻餐饮业务,甲方同意乙方将商铺分割经营,并且甲、丁双方签订了《保证合同》。现乙方因为经营策略的考虑于年提出申请,需将原租赁合同的履行主体变更为丙方。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变更为丙方。
2、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由乙方变更为丙方。原租赁合同中由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转归丙方享有和承担,乙方不再享有前述权利和承担前述义务。甲方作为出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并对丙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根据原租赁合同已经支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丙方应支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按照原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由甲方直接退还丙方(如有)。
4、丁方作为丙方履行原租赁合同及经营轻餐饮业务所负债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为2年。
5、本合同作为原租赁合同的附件,是其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丙、丁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合同甲方变更 第4篇
在租赁期限届满之际,原先签署的租赁合同依旧有效运作。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双方均未对现有合同进行专门性的修改或重新签订新版租赁协议。
通常,租户将依照原有租赁合同上所约定的金额支付租金并继续使用该房屋,而业主则按期收取相应租金。
当租赁期限届满且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合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诸多后续事宜需要处理,例如押金的退还、租户的退房以及房屋的归还等问题。
双方应积极协商,以确保这些事项得到妥善解决。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