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运维服务合同(汇总3篇)(系统运维报告模板)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4
系统运维服务合同 第1篇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集团OA办公系统软件运维服务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
乙方为甲方使用的市菜篮子产业集团OA办公系统软件提供运维服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内,若需缩短该期限,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缩短系统软件运维期限;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需继续委托乙方运行维护本合同系统软件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订立合同。
第三条 服务内容、方式
(一)服务内容(详见《X集团OA办公系统运维服务范围列表》)
1.系统日常运维服务,包括当不限于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BUG的修复、因操作失误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等。
2.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
3.因甲方业务发展需要或需求变动引发对本合同约定的系统的新增、完善软件功能且工作量小于等于2人日的开发工作的。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指定专人对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的系统软件各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指导和信息提供等。
5.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定期指派专人清理运维过程中所生成的生产数据库中的临时表,优化数据库,如建立并优化索引、优化存储过程、数据库表拆分等,提供系统运行速度。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定期撰写运维总结报告,重点描述和分析出现的 技术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并给出整改方案。
(二)运维服务形式
1.现场技术服务,即本合同约定的系统软件出现重大故障导致甲方业务中止时,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指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与甲方技术、业务人员一起对故障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故障进行处理和排除。
2.远程维护,即甲方出现系统故障时,乙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远程访问等方式进行系统故障的处理、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工作。
3.按月巡检,即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每月指定专人到现场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优化系统软件,同时做好系统运行情况记录。对可能出现的故障提出解决预案及系统功能改进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现场指导。乙方还可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在现场对甲方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运行管理、日常维护、使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三)运维服务要求
1.本合同签订后,对于甲方提出的任何运维服务,乙方工作人员需严格填写运维服务记录单,并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2.乙方应保证指派经验丰富的运维工程师来具体承担运维服务工作,服务人员应保证相对固定,若有变动,乙方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要求为365天×24小时。
4.运维响应:工作日运维服务响应时间应在 小时以内,非工作日运维响应时间应在 小时以内;若需乙方指派专人现场进行运维服务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运维服务通知后 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
第四条 维护费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收费标准:每月 元整(¥ ),该标准为不变价格,不随市场相关服务行业的服务价格变化而变动。若超出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服务内容,需增加服务费用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二)支付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须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当年度的系统软件运行维护费。 (三)支付方式:甲方支付系统软件运行维护服务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单及正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书面付款申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在本合同指定的银行账号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系统软件运行维护费。
(四)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号
1.名 称: ;
2.纳税人识别号: ;
3.住 所 地: ;
4.开 户 行: ;
5.银行账号: 。
(五)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户 名: ;
2.开 户 行: ;
3.银行账号: 。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本合同系统软件运维服务的费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进行详细说明。
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明确向乙方提供系统软件配置应具备的详细表单、流程数据等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需求。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运行系统软件的电脑硬件设备及操作系统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会替甲方的电脑平台提供升级或维护,并不会为甲方其它软件版权等事宜负任何责任。
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运维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相应的服务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运维服务需求制定系统软件运维服务方案,并提供给甲方。
2.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及时、有效地完成系统软件运维服务工作。
3.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系统软件配置上线后,免费为甲方培训使用系统软件的人员。4.本合同期限内,若系统软件版本更新,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系统升级服务。
5.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工作转让给任一第三方。
6.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定期对本合同项下的系统软件进行检查,保证系统软件能够运行顺畅。
第六条系统功能修改、增加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系统软件过程中,如需要增加合同附件(软件运维服务范围列表)之外的其它方面,或修改合同附件(软件运维服务范围列表)里的范围,则要另行支付乙方运维费用,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若属系统软件本身配置问题,乙方免费为甲方修正。
第七条 商业秘密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告知乙方其提供的资料中是否有属于保密范围及密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承担运行维护部分的包括的所有内容,并负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不得丢失,不得自行复制,不得向任一第三方提供,不得用于本合同项下系统软件之外的任何地方。
第八条 技术成果归属
本合同期限内,因甲方需要或者业务需求,乙方在提供系统软件运行服务过程中进行系统软件功能调整开发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包括乙方在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该技术成果,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使用的除外。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
(一)本合同期限内,乙方须保证每次(项)运行维护符合甲方的要求,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二)乙方完成每次(项)运维任务,应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完成运行维护之日起 日内,对系统运维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后未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的,视为系统通过验收,乙方该次(项)维护工作完成。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详细表单、流程数据等事项,或者所提供的详细表单、流程数据等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乙方软件运维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每月运维服务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支付运维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运维服务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本合同约定的系统软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每月运维价格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软件日常使用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软件运维经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每月运维价格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原因,因甲方需要或者业务需求,乙方在提供系统软件运行服务过程中进行系统软件功能调整开发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包括乙方在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等使用该技术成果,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使用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二 份,乙方执 二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甲、乙双方承诺,以下联系方式系各自的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项下的通知、法律文书等材料,通过专人递交、快递、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按下述地址送至或发至对方,即视为送达:
1.甲方住所地: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2.乙方住所地: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五)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本合同附件为:《X集团OA办公系统运维服务范围列表》。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
系统运维服务合同 第2篇
甲方(业 主):
乙方(服务企业):
根据《_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以下简称项目)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址:
1-3 装机容量:
1-4 首年发电量(kWh):
1-5 项目服务范围:
□ 前期调研:
□ 项目设计:
□ 安装调试:
□ 运维内容:
第二条 项目期限
2-1 安装期限:
2-2 运维期限:
第三条 项目标准
3-1 项目设计标准:
3-2 项目安装标准:
3-3 项目检测和评估标准:
3-4 项目运维标准:
第四条 项目价款
本项目安装费用:单价(人民币) 元/瓦,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元。(可另列附件)。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项目设计
6-1 乙方提供项目设计的,甲方应在 日内确认设计内容。
6-2 项目设计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甲方需变更设计的,应提前 日与乙方协商,并签订项目设计变更单,项目竣工日期顺延。
第七条 设备提供
7-1 项目施工所需的设备和原材料应由双方确认,并列明清单(附件1)。
7-2 乙方提供项目设备和原材料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应对项目设备和原材料到达现场的事实予以确认。
7-3 甲方提供项目设备和原材料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项目设备和原材料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认为可继续使用的,应向乙方作出书面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4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项目设备和原材料质量证明或检验合格证明。对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设备和原材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运离项目现场,重新按设计文件要求提供,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安装及验收
8-1 乙方应做好项目现场的人员配置、项目设备与原材料准备及安装质量、成本、进度、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
8-2 在安装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安装项目、保留或变更项目设备和原材料的,须提前 日与乙方协商,由原设计方出具项目变更单后方可继续进行,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工期顺延。
8-3 双方应在隐蔽工程完工后 日内进行验收,甲方迟延验收的,工期顺延。
8-4 设备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组织项目参与各方进行验收,并予以书面确认。验收未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系统运维服务合同 第3篇
甲方(站长):
乙方(员工):
为全面落实光伏电站各项生产目标,更好的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光伏电站生产实际,制定本协议书。
1光伏发电组件分包明细
乙方分包如下编号光伏发电组件:
2分包责任人职责
分包责任人对分包光伏发电组件的运行状况负有安全及监督职责。
分包光伏发电组件平均可利用率和光伏发电组件故障时间作为分包责任人月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分包责任人对分包光伏发电组件及相关设备应时时监督,对范围内故障机组做到及时处理。
分包责任人是其分包光伏发电组件的日常巡视、维护、检修及其他专项工作的主要工作负责人和相关工作的验收责任人。
3双方责权
甲方依法履行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并按《光伏电站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激励。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不从事任何损害企业利益的活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
4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光伏电站存放于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由光伏电站档案室保存,一份交乙方保存。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光伏电站站长) (光伏电站员工)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