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白律师网,免费给小白普及法律知识。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阿白律师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阿白律师网

>

律所资讯

>

法律常识

2022危房改造工作计划(汇总12篇)(2022危房改造)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1

简介:法务时刻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2022危房改造工作计划(汇总12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法务时刻网还可以找到更多《2022危房改造工作计划(汇总12篇)》。

2023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危房改造工程由县政府安排,乡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村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各村要抓紧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户登记、上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程序、对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危房改造全程实施阳光操作,坚持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2023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第2篇

(一)群众自愿。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乡镇、村要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包办替代。

(二)满足抗震要求。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均应满足抗震要求。

(三)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推广新民居建设。

(四)公开公正。坚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正透明。

2023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第3篇

1、为确保高质量实现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我们通过加强工作调度,敦促危改户争取六月下旬全部竣工,七月底中旬开始开始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把危改资金打卡到户。

2、为不断提高农村建房水平,我们计划加大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通过对农村住房建设队伍的培养,打造一支经得起考验的“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充分发挥农村建筑工匠在村民建房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为农村住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提升农村建筑工匠业务能力,规范从业行为

2023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第4篇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贫困家庭无房户以及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全县71个贫困村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全部纳入今年计划。

(二)建设标准。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贫困家庭无房户实行新建,因地质灾害倒房户以及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属于C级的危房实行修缮加固。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60平方米以内。

(三)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万元。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合计政府每户补助10500元。各乡镇要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按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严禁平均补助。

2023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第5篇

1.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方式降低改造成本。

2.加大对特困户支持。各乡镇要主动协调组织主要建材的采购与运输,降低特困户改造成本。向农户推荐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协议。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统建集体公租房以及代建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或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

2023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第6篇

…… 此处隐藏4824字,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55律师来源链接:https://www.ea55.com/

标签:      

法律求助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您有法律上的疑问,需要解答;或者您有法律上的求助,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之后,安排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当地最近的律师事务所和您联系,协助您处理法律上的问题!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您的疑问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szjesu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联系我们 | 浙ICP备2022036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