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什么(劳动合同变更公司有赔偿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1
问题解答:
变更的情形主要是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变更后的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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