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久律师说法汇之三》提升法律认知 办好涉疫案件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2-10-12
当前,在我国部分地区、部分城市疫情形势比较严峻特殊的历史时刻,作为律师要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要求,切实做好执业工作。今天我们在《律师说法汇》栏目,讨论“提升法律认知办好涉疫案件”这个题目。下面我从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案件的影响角度,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当事人责任;依法顺延诉讼时效和减免被执行人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这五个方面内容,谈谈自己的体会与感想,与大家分享,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一是律师在办理涉疫案件时,要注意提升法律认知水准,办理涉疫案件时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务院和中央政法委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二是在办理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响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时,在适用法律中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案件的影响,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提出合理合法的代理意见,为审判机关做出公正、客观裁决提供参考;三是由于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提出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当事人责任的代理意见;四是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诉讼期限时,积极协助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提出顺延诉讼期限的申请,积极与主审法官沟通,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本律师在《久久法律认知》185 8621 1258 微信公众号里做过详细介绍,有兴趣的读者朋友可以关注《久久法律认知》公众号;五是当被执行人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其无法及时履行义务时,协助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向申人民法院提出合理减免被执行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申请。
总之,律师要牢记职业使命,做一名合格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在遵守抗疫规定的前提下,本着打铁先要自身硬的原则,加强学习关于防控疫情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掌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妥善办理涉疫民事案件的行政规章,不断充电,自我提升法律认知,以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娴熟的法律技能办好涉疫案件。
王胜久 内蒙古泽铭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