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就想走人怎么办(试用期结束想走怎么办)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0
问题解答:
劳动者在试用期就想走人的,可以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可以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来解约;或者单位具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等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走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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