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么(末位淘汰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0
问题解答:
设立“末位淘汰”解除属于违法。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方式来继续履行合同,若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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