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港澳通行证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换证流程怎么办理)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0
1、办理条件:
- 江宁户籍居民。
- 持有江宁签发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居民。
- 在江宁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户籍大学生。
2、所需材料:
-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
-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 16 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关系公证书(如户口簿能直接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公证书)。
- 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 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 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 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 现役军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3、办理流程:
- 网上预约: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s.nia.gov.cn/)、“移民局”APP、“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等网上预约方式申请,预约成功后,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地点办理,未预约前往受理点办理的,现场取号排队。
- 窗口办理: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 2 号市民中心 B 区二楼)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采集指纹信息,缴纳证件工本费,未满 16 周岁的申请人还需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办理时限:
-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7 个工作日内办结。
- 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 20 个工作日。
- 符合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 20 日内予以签发。
- 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建议参考:
1、申请人须本人提出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 未满 16 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由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或者国内亲属向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时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定居证明、短期居住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2、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 无法证明身份的。
-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 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相关法条: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 年 12 月 3 日国务院批准,1986 年 12 月 25 日公安部公布)
2、《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安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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