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拖欠工伤保险工资怎么办(拖欠工伤保险)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20
问题解答:
劳动局拖欠费用的可以前往劳动局询问具体原因,也可以通过途径劳动维权。我国法律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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