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爆破协议合同(3篇)(矿山爆破三方协议)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9
矿山爆破协议合同 第1篇
民用爆破器材购销合同
(GF-93-0107)
产品名称:计量单位: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生 产 厂:牌号商标:签订时间:年 月 日 调拨通知书编号: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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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数│单价│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
├──┬─┬─┬─┬─┬─┬─┬─┬─┤备注┃
┃型号│量│(元)│(元)│合计│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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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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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按《民法典│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
┃例》、《_民│6.结算方式及期限:
┃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
┃关民爆器材管理规定执行。│7.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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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要求、质量标准:│8.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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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3.交(提)货地点、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
│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
│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
│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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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10.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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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物资主管部门签证意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证部门(章)┃
┃供│法定代表人:
│需│法定代表人:
(签证不收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矿山爆破协议合同 第2篇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方: (以下简称第三方)
因乙方工程施工爆破需要,经属地_门东川乡派出所指定,由甲方作为爆破作业的安全责任方为乙方提供其施工段内的爆破服务,并经三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服务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各项爆破品供应。并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爆破品的取存、运输、管护、爆破及安全防护工作,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提供的火工品用量计划,全天候保证乙方的生产需要。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生产中断、拖延滞后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发生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连续中断、拖延壹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提供的火工品,参考市场价格,并在第三方的协调下,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粉末乳化炸药 ¥12, 元/吨,乳化炸药 ¥11,元/吨,电雷管 ¥ 元/枚,导爆管¥元/枚,其他( ),此价格作为服务协议结算单价。
4、乙方须向甲方进行月结算。结算日为每月26号,结算当月期内发生的数量和费用,由甲乙双方代表确认一致。乙方在确认数量和费用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付清当月价款,对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结算的,甲方有权停止火工品供应。
5、乙方作为火工品的使用方,须配合甲方做好爆破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6、乙方具有安全员、爆破员证件的作业人员作为工程施工的主体方,在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参与到工程爆破施工中,以便顺利完成相关爆破任务。
7、乙方可随时书面告知甲方终止服务,并在结清相关款项后中止此协议。乙方在未提出终止服务协议前,甲方承诺本协议火工品单价不变。
8、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及第三方各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第三方(见证方):
日 期:
矿山爆破协议合同 第3篇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方:_______(以下简称第三方)
因乙方工程施工爆破需要,经属地_门东川乡派出所指定,由甲方作为爆破作业的安全责任方为乙方提供其施工段内的爆破服务,并经三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服务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各项爆破品供应。并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爆破品的取存、运输、管护、爆破及安全防护工作,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提供的火工品用量计划,全天候保证乙方的生产需要。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生产中断、拖延滞后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发生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连续中断、拖延壹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提供的火工品,参考市场价格,并在第三方的协调下,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粉末乳化炸药¥____元/吨,乳化炸药¥____元/吨,电雷管¥____元/枚,导爆管¥___元/枚,其他( ),此价格作为服务协议结算单价。
4.乙方须向甲方进行月结算。结算日为每月26号,结算当月期内发生的数量和费用,由甲乙双方代表确认一致。乙方在确认数量和费用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付清当月价款,对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结算的,甲方有权停止火工品供应。
5.乙方作为火工品的使用方,须配合甲方做好爆破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6.乙方具有安全员、爆破员证件的作业人员作为工程施工的主体方,在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参与到工程爆破施工中,以便顺利完成相关爆破任务。
7.乙方可随时书面告知甲方终止服务,并在结清相关款项后中止此协议。乙方在未提出终止服务协议前,甲方承诺本协议火工品单价不变。
8.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及第三方各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单位签章) _________(单位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