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白律师网,免费给小白普及法律知识。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阿白律师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阿白律师网

>

律所资讯

>

法律常识

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通用22篇)(谈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8

简介:法务时刻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通用22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法务时刻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通用22篇)》。

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签定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车间、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各自职责。

1、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制度并做好备案,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产生。

2、督促所属部门依法建立落实防火检查制度,落实岗位防火检查责任。

3、督促各部门立即整改消除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情况,限时消除。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部门及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级报告。

4、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设,着力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小火灭得了”。

5、严格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职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灭火救援预案应适时修改,确保有效、适用。

8、督促各部门加强对职工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使职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二、开展全员消防大教育大培训,着力提高工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1、督促各部门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2、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员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要加强对特殊工种员工、新入单位员工、关键防火环节和重点防火区域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组织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三、编制、落实消防工作计划。

1、制定各部门落实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2、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制定义务消防队员培训计划;

4、制定员工消防救护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5、制定各岗位消防救护应急演练计划;

6、制定防火领导小组名单。

四、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员工安全规范操作检查,特别是用火、动火、厂区车辆、用电防护等产生火花的严格监控检查。电工要加强对公司内用电设施、设备、各种用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私自乱拉电线,防止用电设备、用电器损坏、电线短路引发火险。

五、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的任务和要求:

1、3月份开展春季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2、5月份聘请消防人员为员工进行专题讲座;

3、8月份新入厂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11月份开展“消防月”活动、冬季灭火演练。

六、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

1、1月份开展春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五一”节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6月份开展夏季用电前安全专项检查;

4、“十一”节前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5、12月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第2篇

通过近年来的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来看,民营企业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建筑耐火等级低。除办公楼外,民营企业的厂房、仓库、宿舍的建筑工程多采用简易结构,如砖墙锌铁棚结构,这种建筑相比其它建筑结构,具有施工周期短、投入资金少的特点,对于资金匮乏的民营企业主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而这种建筑多属三级耐火等级,抗御火灾的能力非常低,火烧不了多久,主体结构就会被破坏,可用于疏散物资、扑救火灾的时间非常短,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当发生火灾时,火通过热传导、对流和辐射的形式向相邻建筑传递,如果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火势很快蔓延开来,小火酿变成大火。

(三)建筑周边没有设置必要的消防车道。许多民营企业工业区内没有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车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快速地到达火场,消防队员也不可能尽快靠近火场,从各方向对火灾进行控制。

…… 此处隐藏28993字,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标签:      

法律求助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您有法律上的疑问,需要解答;或者您有法律上的求助,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之后,安排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当地最近的律师事务所和您联系,协助您处理法律上的问题!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您的疑问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szjesu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联系我们 | 浙ICP备2022036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