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必备10篇)(荒山承包合同范本)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8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1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系黄陂区横店街村塘角湾村民小组村民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黄陂区横店街村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黄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黄陂区横店街村村委会(盖章)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荒山承包给乙方用作种植农业经济作物及相关茶叶加工配套建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荒山面积及界址:
1、界址为东齐,南齐,西齐,北齐。具体四至界址线以附图标志为准。
2、总面积亩,其中组亩,组亩,组亩。
二、承包期限、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总计30年,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2、承包费:前二十年每亩/年100元人民币(壹佰元整),合计__元/年。后十年每亩/年120元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合计__元/年。
3、付款方式:自__年__月__日起,前十年分五次付款,每次付清二年承包费;后二十年分四次付款,每次付清五年承包费用。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享有所有权,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和管理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如出现土地争议,甲方需协助乙方解决。
2、甲方应尊重乙方种植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经营生产活动。
3、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土地面积内有取土、种植、修路、建设等行为。
4、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承包费,不得将乙方承包土地另包他人。
5、承包期内,国家对山地承包经营涉农政策性补贴、补助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6、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或征用承包范围内土地,甲方有权收回所征收、征用面积,乙方将不支付征收或征用面积承包费。国家补偿的经济作物及设施费用归乙方所有。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五、承包期内,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六、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若乙方不再续包,承包土地上的经济作物及相应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甲方各户签字用作附件,与正式合同具备共同法律效律。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破凉镇人民政府、先觉村委会各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3篇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的荒山资源,并拟对该资源进行合作开发;乙方具备相关的投资能力和技术实力,愿意参与该项目的开发。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目的和原则
甲乙双方的目的.是共同开发甲方拥有的荒山资源,通过合作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双方的合作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第二条 合作范围和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荒山位于_______,总面积为_______亩。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植树造林、生态旅游、农业综合开发等。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第四条 合作资金
乙方向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资金来源自乙方合法渠道。
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资金管理方案执行。
第五条 技术支持和保障
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确保项目开发的技术可行性和先进性。
乙方负责技术培训,确保甲方相关人员掌握项目相关的技术和管理知识。
第六条 风险管理和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努力,预防和控制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4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面积
(以林权证标实的面积为准):333亩;林权证号: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____年2月1日止。
三、租赁单价及租金给付方式:
开始十五年的租金为人民币20元/亩/年;后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25元/亩/年;租金给付方式为每两年付一次,签订协议时,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后乙方在每租金给付期的`__年__月__日前付清两年租金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租范围内现有的树木必须按《森林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若自动放弃由乙方处理。
2、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开山取石、挖矿等毁林行为。
3、甲方必须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对所种植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承租期间,如遇政策因素对方承租范围内进行规划,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补偿费。
5、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5篇
甲方:______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牛津______国际集团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欲投资开发徽州区西溪南镇所属万亩低缓地,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等事宜,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为确保乙方投资项目的所属土地的合法性,甲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该地块的测绘、规划工作,并制订出合法的规划图纸。
2、确保该土地的规划符合西溪南镇、徽州区、黄山市等政府的整体规划,不因前述各政府今后的规划,而导致该土地用途发生实质变化,影响乙方的经营决策。
3、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合法取得建立_西溪南镇生态旅游农业开发园区_的.政府有效批文。
4、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合法取得同意西溪南镇为_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示范乡镇_的政府有效批文。
5、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上述地块有偿使用、征用等工作,确认上述地块集体土地所有权为所有。
6、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并依法确认前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为该公司,土地使用年限不低于年。
7、收到乙方支付的万元人民币后,在日内,完成公司的变更注册登记事宜。
甲方为履行上述义务,须符合《_土地管理法》、《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皖政60号】、《关于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甲方前述行为、结果的合法性并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供乙方。
二、乙方须承担下列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定金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费用。
2、甲方公司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日内,支付万元人民币,与乙方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占有公司%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注册登记事宜。
3、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注册资金增至万元。
4、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投入和项目选择。
三、其他事宜:
1、西溪南生态、旅游农业开发园区经营由项目公司负责,社会事务,政府服务由甲方指定西溪南镇人民政府负责。
2、甲方兑现已出台,今后将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乙方及项目公司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退回已收款项并赔偿乙方其他经济损失,合同终止。
2、因乙方应未按期履行义务,则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回,合同终止。
五、其他条款:
1、双方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不成,可提起诉讼并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6篇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从业种植等农业及商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流转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流转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上一年度流转费用_________元(大写: )。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在开发流转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及挖掘土方,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乙方在荒山流转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八、甲方人员不得破坏乙方流转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在荒山流转期间,山林防火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商业及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原流转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以内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一、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流转经营户,甲方应让乙方享受招商引资和荒山流转的各种优惠政策;
4、乙方的流转期间,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处理与周边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户间的关系,出现争议及时解决,并不得由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5、在流转期间,甲方应及时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办理承包经营期间水、电、路的连接,使用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的事项。
6、乙方在流转期间,有权享受除流转费外同甲方其他流转经营户同等的待遇,有权使甲方及所属村民组的公用水源,电力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7、流转期间,乙方有权选择转让,转包,出租抵押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经营。
十二、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流转地段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之添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的,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置,合同终止时,乙方添附的所有财产由乙方在期满后三个月内另行处置。
十三、原荒山树等附属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归乙方所有。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五、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流转费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围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八、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改荒山和荒地优先流转权。
十八、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五份(叁页壹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叁份备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____、小______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8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为界,南面为界,西面为界,北面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_______万______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9篇
甲方:(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地名)的荒山资源,乙方具备荒山开发经营的能力和经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荒山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地名),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双方共同合作进行荒山开发,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植被恢复、资源利用等。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荒山资源,乙方负责投资开发,并享有项目经营管理权。
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分享项目收益,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乙方在开发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项目的环保、安全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开发经营行为,确保项目按照约定进行。
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技术优势,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
双方应共同维护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
四、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年数)年。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合作无法继续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第10篇
甲方:______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______村民组)。
法人代表人:(村主任)
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资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开发使用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顶的荒山20亩发包给甲方从事养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废石池,废石渣场。
二、承包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元,共荒山20亩计人民币___元(大写:)为一年承包费。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2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养殖需要设置建筑物、开挖水道以及养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利用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同时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养殖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或者乙方名称改变;
十三、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乙方分离或者合并均要继续承担实现合同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继续承包事项,同等条件甲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十五、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设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设施、建筑物归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书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图》《关于正兜村坑仔顶荒山承包决议书》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