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客户供用气合同(推荐7篇)(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8
深圳居民客户供用气合同 第1篇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气方:
用气方:
供气方:
用气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_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天然气交付点及碰口费
本合同交付点为
第二条 天然气交付方式
供气方将通过管道输送在交付点将天然气的所有权转移给用气方。
第三条 用气种类和性质
本合同供给用气方的气体为天然气,用气性质为 工业 用气。
第四条 供气质量
供气方按本合同交付给用气方的天然气质量,符合_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
第五条 天然气销售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销售给用气方的天然气价格为:
1、燃气价格为_____元/立方米。
2、本合同以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实行先款后气;用气方应在每月 5 日前结清上月预付完本月气款。
3、如用气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用气方拒不补足预付款,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气方承担责任。
4、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政府和上游气价调整时,供气方的销售价格随之联动调整,按有关调整文件规定执行,时间以政府或上游的正式行文为准。
5、由于其他原因(包括中石油供气单位顺价)造成供气成本增加,供气方有权依据法定程序调整供气价格。
6、遇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时,供气方应告知用气方调价时间和价格,分别结算调价前后的燃气费。
第六条 天然气的结算
1、本合同以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实行先款后气;用气方应在每月5 日前预付完本月气款。
2、如用气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用气方拒不补足预付款,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气方承担责任。
3、最小月用气量:当月合同量×97%
4、最低支付:如果用气方在某个供气月内未能提取本合同规定的最小月气量,则用气方必须支付最小月气量与该供气月买方实际提取气量差值部分的价款,该部分天然气按照该供气月本合同约定综合价格的30%计价。
第七条 天然气的计量
1、按本合同交付的天然气在交付点按体积(标准立方米)计量。
2、天然气的计量器具为用气方提供合格的燃气流量计,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认定。供气方负责管理,用气方监护。
3、用气方需在本年3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年度4月1日至明年3月30日的用气量计划、维修计划和供气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信息。(附件一:年度用气计划表)
4、 用气方如需在销售计划基础上扩大用气规模,应首先向供气方书面提出,经同意后再实施,否则供气方不承担任何相应增加供气的责任和义务。在本合同期内,若用气方提前用完申购气量且未向供气方发出继续购气要约或未与供气方达成一致供气方有权减少或停止向用气方供气。
5、天然气的计量以用气方提供的计量器具读数为依据进行结算。
6、天然气日常计量交接单由双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如果用气方认为计量交接单有误,应在签署计量交接单的同时将该异议填注在计量交接单上,但这并不能免除用气方依据供气方开具的发票付款的义务。该异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调整结算气量和气款,用气方如果拒绝在计量交接单上签字,将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7、当用气方对天然气计量装置的准确度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气方,双方委托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检定。经检定,天然气计量装置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用气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供气方承担。只对当天的用气量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调整。
8、若因燃气计量表自身原因导致计量不准,按以下 ① 方式计算用气量:
①计量不准前,正常计量情况下一个月或是合理期限内的日平均用气量乘以计量不准的天数;
②恢复准确计量后一个月或是合理期限内的日平均用气量乘以计量不准的天数。
③计量存在争议时,用气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绝支付气费,应先结清气费再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多退少补。
第八条 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供、用气设施由用气方全资严格按相关规定建设,产权分界点是: (即供、用气双方的交付点)。
2、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委托供气方代为维护管理(另行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产权分界点后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物资设备由用气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九条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除上游气源停气、气压降低,不可抗力、特殊约定或供方管路抢修及抢险等因素外供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气方连续供气。
2、供气方在能满足自身供气的情况下,向用气方保供天然气,如供气方自身不能满足自身供气的情况下,供气方有权减、停用气方气量。
3、依照法律、法规和燃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备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4、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天然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使用范围用气,严重者可中断供气。
5、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方逾期不支付天然气费达10日的,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并解除合同。
6、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维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约用气等原因,需要减供或中断供气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通知用气方。
7、用气方必须如实上报实际用气户数,如发现隐藏户数的情况,供气方有权作停气处理,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由用气方承担。
第十条 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用气方交付天然气。
2、用气方需协助供气方落实上游履行本合同所增加的居民用气计划和结算居民结构气比例事宜。如上游不增加居民结构气则调整价格并弥补供气差价。
3、按照合同约定的性质使用天然气,用气方需要改变用气性质或扩大用气范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供气方提出申请。(不能私自为任何一家工业用户供气,如有需要供气,必须与本合同供气方达成协议后方可实施)。
4、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天然气气款。
5、用气方应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用气法律法规和标准,设置用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用气、设备设施检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承担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7、用气方应提供符合安全保证的施工作业、抄表、安全检查、维护的条件和环境。
8、有义务协助和配合供气方进行用气安全检查,接受供气方对使用范围的检查监督。
9、未经供气方书面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改变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燃气计量表,否则视为盗用燃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第(3)项之规定处理。
10、有义务保护燃气设施,发现安全隐患、漏气爆管、违规作业、私拉乱接、违章用气、认为破坏燃气设施等紧急情况,用气方应立即报告供气方或者政府相关部门。
11、用气方在生产运行时应做好各类用气性质的生产用气记录,以备供气方查阅。
12、用气方当遇到因供气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或因政府部门的指令和上游供气情况的变化,采取减压、减供、限气或停气等措施时,用气方因做好相关应急措施及保供措施,供气方无义务为其进行保供。
第十一条 安全用气
1、用气方应对用气人进行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和规定宣传,并提供咨询服务。
2、用气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给供气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用气方承担:
(1)未经供气人批准,用气人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燃气设施和器具,改变燃气用途,擅自更换,变动供气方的计量装置及铅封等;
(2)在装有燃气设施的房间住人,使用、存放火源或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物品;
(3)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避雷设施的接地导体;
(4)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5)掩盖、包裹燃气管道、燃气设施;
(6)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范围内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或其它构筑物,堆放危害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重物,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或放置易燃易爆品,进行焊接、烘烤、爆破作业及其它损害管道燃气设施的行为;
(7)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统一标志;
(8)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3、用气方进行有可能影响或者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工程施工作业时,应当事先通知供气方,供气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监护。在施工作业中损坏燃气设施的,必须立即通知供气方,对给供气方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4、为了保证用气方平稳安全用气,在供气过程中当供气方或用气方发现计量器具故障或其他原因需要拆卸返厂维修或清洗时,用气方应积极配合。计量器具返厂维修或清洗后,由计量器具厂家提供维修清洗证明。当用气方对维修或清洗后计量器具的精度有异议时可提出对该计量器具送有资质的计量监督机构进行检定。经检定,如计量器具的精度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则检定费用由用气方承担;如计量器具的精度不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则检定费用由供气方承担。计量器具返厂维修或清洗产生的费用,根据计量器具故障产生原因,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在检、维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天然气气款的,除补交气款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应付未付部分的5‰每天收取。
(2)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气方违法违规使用燃气(含盗用燃气)导致供气方气量损失的,应向供气方赔偿损失,计算损失额按管道口径最大流量计算,计费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日24小时连续用气计算;且供气方可以采取中断供气直至用气方纠正自己的行为为止。对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按照法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违法犯罪的,应按照法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供气方在维修、安检、抄表等过程中如发现用气方燃气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气方应积极配合隐患整改。如为应由用气方自行整改的,用气方应在接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10日内自行整改,如果用气方不配合或拒绝自行整改的,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用气方自行承担责任;为保证安全,乙方有权随时限气或中断供气。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本合同期限自动等期顺延,顺延次数不限。
第十四条 合同条款的保密
本合同或根据本合同订立的协议的任何条款,供、用气双方均有对该等条款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向双方以外的任何一方披露,对确需披露的信息,应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没有意义。
(3)发生严重影响供气方或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终止或期满不应影响一方在该变更、终止或期满之前所发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供气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造成或引起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而该任何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火灾、洪水、台风、地震自然灾害和战争等;还包括导致一方不能合法履行义务的政府法令,对一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的限制、制止,或其他指令和法律修改,许可证的取消和撤回,以及批准的改变,取消或废除。但是由于一方的行为或疏忽而导致的法律、批准、同意或许可证的改变、取消和废除,不应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均无权转让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气方: 用气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深圳居民客户供用气合同 第2篇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
用气人: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民法典》、《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时起至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7514”;“人工煤气一13612”;“液化气一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政府(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燃气计量表;卡燃气计量;衡;或者___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
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
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用气人(盖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深圳居民客户供用气合同 第3篇
供气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管道燃气供气和用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用气申请和供气
乙方因生活需要向甲方提出用气申请,符合供气条件的,甲方应当受理,并办理有关用气手续。乙方的用气场所具备用气条件后,甲方应在___个工作日内供气。
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供气种类
甲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乙方供应:_
□ 天然气。
□ 人工煤气。
□ 液化石油气。
甲方供气气源种类需要变化时,乙方的燃气器具符合改装条件的,由甲方组织进行改装。
第三条 供气质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 燃气价格与缴费
(一)甲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民用管道燃气价格收取燃气费,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价格管理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甲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的,按付费帐单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乙方应当为见表抄表提供方便。
甲方若未能见表抄录读数,可以根据乙方以往燃气用量的记录而估算用量。乙方对估算的数值提出疑义的,甲方应及时予以核对。
乙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按甲方公示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
(三)甲方应在抄表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派送付费帐单。乙方接到甲方的帐单后,应按帐单提示的期限、方式缴费。
第五条 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
(一)甲方应为乙方安装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燃气计量表。
对在线使用的燃气计量表,甲方委托检定机构定期进行强制检定,经检定误差超过规定指标的,甲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乙方应予以配合。智能表液晶屏发生无法显示计量读数时,以表机械数为准。
(二)因甲方需要对燃气计量表进行的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三)甲乙双方对燃气计量表的计量准确性有疑义时,都可以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甲方承担,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乙方仍应按期缴纳燃气费,检定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燃气费。
(四)燃气计量表出口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含燃气计量表及其与燃气计量表出口前相连的输气管道、阀门、调压器等),由甲方负责维护和更新,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五)甲方每____年对乙方的燃气计量表出口后的用户设施以及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情况免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的技术指导。
(六)甲方实施安全检查前,应事先告知乙方安全检查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检查人员须主动出示有关证件,乙方应给予配合。
甲方应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确需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应在____日前采用公告等形式告知乙方。
甲方遇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不间断的抢修措施,直至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二)甲方应在所属的营业场所公开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受理及报修投诉电话。
(三)甲方应24小时接受乙方的报修,接到报修后,按照承诺的时限派人到现场处置。
(四)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型燃气器具。乙方在出租房屋时,应保证所提供的燃气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告知承租人安全使用燃气等有关事项。
(五)乙方应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六)乙方有变更燃气用途、改装、拆除、过户或者暂停用气、中止用气等需要时,应向甲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发生停气、燃气质量等事故,给乙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采用不正当手段使用燃气的,有影响供气安全行为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停止供气的措施,并有权向乙方追缴相关费用。
(三)乙方不配合燃气表到期更换,且可能影响供气安全的,甲方可以采取停止供气的措施。
(四)乙方应当按期缴纳燃气费,逾期不缴纳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____‰的违约金。
经甲方催交后,乙方逾期____日仍不缴纳燃气费的,甲方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中止供气。
乙方支付所欠燃气费、滞纳金、管道复接费后,甲方应及时恢复供气。
(四)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申请终止用气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改变用气性质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供用气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单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居民客户供用气合同 第4篇
供气人:______
用气人: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用气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深圳居民客户供用气合同 第5篇
合同编号:
供气人:
用气人:
为了保证供用煤气正常进行,明确供用煤气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供气人可供气量:
第二条用气人用气计划量、用气主要时间、用气方式:
第三条供、用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的安全规程及双方约定的安全义务分配:
第四条设备安装情况及费用承担:
第五条煤气计量装置的安装、使用和校验:
第六条煤气费用的计算和结算时间、结算方式: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为:自起至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供、用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单位各一份备案。
供气人:(签章)用气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深圳居民客户供用气合同 第6篇
供用气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
供气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
用气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
为了保证计划用气和安全用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_____》、《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法规和国家有关计划,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执行。
一、供气地点
供气压力
供气时间至。
计量方式。
二、供气类型与配套费
1.供气人供给用气人类型的燃气。
2.用气人应向供气人交纳供气配套费人民币(大写)元整。
三、施工
供气管道、设施的施工由供气人承担,供气人必须雇佣有燃气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燃气工程的建设、安装,保证施工质量。用气人自行购置、安装的燃气设施必须经过供气人的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施工费用由供气人承担。
四、增装与变更用气
用气人需增装用气设施,扩大用气量,必须向供气人提出申请,由供气人审查以后,根据国家计划及安全用气的原则,结合供气能力,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如同意,用气人须交纳相应的配套费,供气_____予施工、供气。
用气人如需变更用气的时间、压力、气量、燃气类型,须事先通知供气人。用气人如需变更用气地点,按新装用气办理手续。
五、维修与服务
供气人应建立维修维护制度,及时排除、处理燃气设施故障和事故,保证正常供气。
供气人应当公告维修电话,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接到维修电话,必须立即行动。
六、安全供用气
1.供气人应当建立安全检查、事故抢修等制度,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备防护用品、_____器材、通讯设备等。
供气人应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或接到燃气设施事故报告时,应立即组织抢修抢险。
供气人应制定有关安全使用规则,宣传安全使用常识,对用气人进行安全用气的指导。
2.用气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等。
用气人使用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经供气人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用气人发现燃气泄漏等燃气事故,必须立即向供气人报告。用气人必须遵守供气人制订的安全用气规则。
七、_____
用气人应按每立方米燃气元人民币(大写)向供气人交纳气费。
交费日期为?。
交费方法?。
交费地址?(代收行地址)
八、其他约定
九、违约责任
1.供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供气压力、时间、供气量供气,除应纠正错误,按合同规定供气外,还应赔偿给用气人造成的损失。
由于供气人的过错,造成用气人燃气事故的,应赔偿给用气人造成的损失。
2.用气人不按时交纳气费,供气人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人收取应交燃气费的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供气人有权中止供气。
用气人违反合同规定,不安全使用燃气,供气人可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中止供气。用气人擅自向他人转供气的,供气人有权制止,并可处用气人擅自供气量气费倍罚款。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时间、用气量用气,造成供气人设施损坏及其他事故的,应赔偿损失。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供气人和用气人各执一份,燃气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供气人(签章):用气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深圳居民客户供用气合同 第7篇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的地址、气用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 时止;或者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政府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 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衡;________ 或者____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 ____为依据结算。
3. 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煤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更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量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