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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旅游合同(合集3篇)(旅游团合同推荐)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8

跟团旅游合同 第1篇

根据《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各级旅游部门按以下标准依法对“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一)对旅行社的处罚处理:一是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二是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二)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一是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二是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三)对导游、领队的处罚处理:一是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二是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四)对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的处理:一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二是要求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带旅游者进入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名单的购物场所;三是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

希望大家能遇事找法,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再提醒各位一些旅游注意事项,旅游途中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等危险品上车;到达旅游风景区要注意各类安全警示牌,对于当地的民俗也要提前进行了解,以避免产生冲突。外出跟团旅游一定要做好人身及财产的自我防护措施,收获美景的同时也要收获一个健康的身心。

跟团旅游合同 第2篇

首先,我们应当知道什么情况属于“欺骗、强制旅游购物”。根据《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第一条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可被认定为“欺骗、强制旅游购物”:(一)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二)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三)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四)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五)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六)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七)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跟团旅游合同 第3篇

根据《_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第五十八条: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二)旅游行程安排;(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跟团出行的旅游者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完善、详细的合同,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后续出现纠纷时可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切忌因为是熟人关系就不签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旅行社不但不主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而且就算签订旅游合同,也常常在合同文本中出现很多加重旅游者责任、免除旅行社自身责任的条款。

旅行社对旅游合同具有说明义务。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九条: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另外,根据《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旅行社是不可以在格式条款或者霸王条款加重旅游者的责任。特别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旅行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或向旅游者说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解释有歧义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而霸王条款,顾名思义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霸王条款是无效的,如果损害旅游者自身利益的,应当坚定地站出来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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