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精选3篇)(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7
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1篇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当事人不去办理的:
1,当事人合法权益,比如说经济补偿金等(因当事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很难得到保障;
2,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一般需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一直不处理,可能错过申请时效;
3,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当事人的社保等,不能转到新的就业单位,或者自行缴纳;
4,如果用人单位是用快递等方式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对方在寄出60日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去办理,都可以视为已经送达,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篇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交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行为。它的意义在于它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义务。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即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
然后,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该通知书当面交给员工本人,如果员工拒绝签收,用人单位需要做好记录。也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送达,通过邮局向劳动者寄送通知书。劳动者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之后,可以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篇
1、通知解除合同需要书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
2、法律依据:《_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