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白律师网,免费给小白普及法律知识。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阿白律师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阿白律师网

>

律所资讯

>

法律常识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范文(共3篇)(起诉阶段无罪律师意见书)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7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范文 第1篇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新婚姻法修正为2年)。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2、根据女方的陈述及以上的规定,男方提出的离婚理由很难成立,法院存在驳回男方请求的可能性,为了增加胜诉的可能性,建议做以下准备:

(1)、证明双方缔结婚姻的感情基础:如在恋爱过程中的赠送礼物、双方的信件、等其他的人证、物证、书面录音资料。

(2)、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感情基础:如目前双方婚姻生活状况,是否分居,邻居对女方有利的证言,特别是男方父母要求维系婚姻关系的证言。

(二)、对子女的抚养以对子女的成长有利为原则。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两个小孩的,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议的,法院会判决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小孩,但是,有证据证明一方对小孩的成长不利的除外。所以,建议女方作如下准备:

(1)、准备子女尚在二周岁之内的证据。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的证据。

(3)、子女一直跟随女方生活的证据。

(4)、女方工资收入相对稳定的证据(有利于抚养子女)。

(5)、女方的学历证明(有利于教育子女)。

(6)、女方的人格、思想素质评价情况(有利于教育子女)。

(7)、男方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的证明。

(8)、男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证据。

(9)、其它子女随母对其成长有利的证据(如女方亲属的支持,男方父母不具有照看小孩的证据等)。

(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分,但会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如果一方有转移、隐藏、毁灭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证据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可以不分或少分。

1、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以下构成:

(1)、 房产(需明确购房或建房的时间、地点;房产性质;房产购置时的合同价格或造价;购置支付房款的来源;房产证记载的产权人信息;房产有无其它抵押;该房目前实际居住人情况况。)

(2)、 存款。

(3)、 公司、企业的股权、股票。

(4)、 家具电器。

(5)、 贵重金属、物品。

(6)、 车辆(汽车款型;牌照号;购买时间、有无贷款以及还贷情况、购买价值;目前车辆车籍所有人及实际使用人;目前车辆市值。)

_____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起诉意见书_____公交警起字[20_____]第号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男,汉族,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化工厂东_____-_____02号,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名邸_____-_____-_____02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违法犯罪经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涉嫌危险驾驶案被__________市交通警察分局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危险驾驶一案,由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2时09分报案至我局,我局经过侦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我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涉嫌危险驾驶案已侦查终结。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2时05分醉酒后驾驶__________16号车沿__________路由东向西行驶至__________东路路口时,与前方已发生交通事故停驶在道路上的__________号车及_____AT_____6号车相撞,造成_____AP8_____04号车乘客贺_____家受伤、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__________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检验,__________血液中乙醇含量为。以上事实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当事人询问笔录、证人证言、_____AP8_____04号车、_____ANH_____16号车及_____AT25_____6号车车检报告、_____公物证鉴字[20_____]405号血醇检验报告等证据证实。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行为已触犯了《^v^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据《^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此致__________区人民检察院(局长印)(__________市交通警察分局印)二OO_____年六月二十八日附:_________________1、本案卷宗共卷页;2、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现已取保候审。这就是一份交通肇事起诉意见书

_____公起字(19__________)44号

犯罪嫌疑人姜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11月10日生,民族:_________________汉,籍贯: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初中,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安装公司工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友谊街_____委_____组。

违法犯罪经历:__________年5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天。_________年11月16日因私藏枪支、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5月29日生,民族:_________________汉,籍贯: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高中,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农民,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村二组。

违法犯罪经历:______________年8月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__________年7月刑满释放。__________11月16日因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姜__________、王__________有下列犯罪事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6月份,姜__________在山东曲阜一黑市上花150元人民币购买一支小口径手枪,于10月底找到王__________,预谋到__________市抢劫出租车开回本市销赃,王__________当即表示同意。

__________年11月16日上午,姜、王二人携带这支小口径手枪及一把尖刀乘客运汽车窜到__________市并熟悉了地形。晚8时许,两人在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搭乘段_____驾驶的一辆红色拉达出租车(牌号辽d—51087)行至__________镇木材检查站附近时,坐在右前座位的姜__________拿出尖刀,坐在后座的王__________拿出小口径手枪逼住司机段_____。姜__________说:_________________“快下车,不然宰了你!”。段见状弃车而逃。姜__________开车行至__________县高官乡安家村大桥时,车轮卡在桥的断裂处,当两人去村里找人抬车时,被前来追捕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姜__________的行为触犯了《^v^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私藏枪支罪、抢劫罪;犯罪嫌疑人王__________的行为触犯了《^v^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致:XX人民检察院:

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此案件的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依法到贵院复印了全部案卷材料,经过详细的阅读、仔细的研究和分析;同时,到看守所会见了本案被告人,认真听取了被告人对案件事实的看法及悔罪的态度。

(一)关于本案基本事实的法律意见

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被告人赵某对及的行为及本案的基本事实并无异议。

(二)关于本案被告人供述的法律意见

《xxx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据被告人供述,他与被害人在案发之前没有交集,案件发生时因为临时起的冲突,而伤害被害人也并非本意,是在两个人厮打过程中造成的伤害。对此辩护人恳请法院调查清楚本案的事发经过,而非结果定夺,并且对被害人赵某的供述和辩解给予采纳。

(三)关于本案被告人赵某量刑情节方面的法律意见。

一、 辩护人认为本案中对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是初犯并且偶犯,在此案件之前被告人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和治安处分,所以对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二、而依据《xxx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认错态度极好,并有及时悔改的态度。本案应给予被告人从轻处罚。

以上是法律意见,望法院采纳。

找个辩护律师多少钱检察机关据此提出:被告人虽然认罪认罚个人意见书范文,34岁女没有孩子可以离婚吗安顺本地平坝专业律师费用但辩护人做无罪、罪轻辩护,离婚判决书判的房产平均分割违反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约定,故撤回原来的量刑建议,重新建议法院判处更重刑罚。 法院裁判:辩。这说明在广州地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中当事人认罪认罚律师无罪辩护,律师仍可积极提出辩护意见个人意见书辩护律师是什么意思,为委托人争取从轻、减轻甚至无罪判决。 判决书全文 郑国齐故意伤害二审刑事判决书 广。

在此情况下,辩护人与被告人要进行有效沟通,若反悔,认罪认罚的基础条件丧失,也就无法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坚持,辩护人可自行发表无罪辩护意见。律师在具结书上签字并不意味着律。五、对于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意见书中应写明同意适用该制度犯罪嫌疑人的姓名。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奥援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朱家庆及其母亲赵福兰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贵院正在审查起诉的涉嫌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朱家庆的辩护人。根据会见犯罪嫌疑人和有关人员,辩护人根据所了解的本案案情比较轻微的事实,现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供贵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考虑。

建议人民检察院对朱家庆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1、20xx年8月2日下午4时许,朱家庆发生故意伤害受害人崔宝利的行为事发突然,没有事先预谋、涉嫌犯罪的行为因一时着急偶然发生。从实施伤害行为和造成的伤害后果看,虽然给受害人造成轻伤后果,但情节相对轻微。事发以后本人立即表示悔意,尤其是在公安机关羁押期间,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一时冲动给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自愿认罪。本人已经通过辩护人和其家属向受害人表示赔礼道歉。

2、事发后,通过嫌疑人家属、辩护人与受害人积极沟通协商,当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嫌疑人通过其家属就受害人本次受害损失予以赔偿,即赔偿受害人医疗费1000余元,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5000元。同时就朱家庆的错误行为已经取得受害人崔宝利的谅解,崔宝利表示放弃追究朱家庆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受害人同时也希望司法机关不再追究朱家庆的法律责任,撤销案件或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结合本案的基本事实和朱家庆到案后的全部表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2条,辩护人认为对于犯罪后,加害人能够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认罪悔过、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视为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的降低,没有采取羁押措施的必要,甚至于失去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特殊预防意义,对其决定不起诉就很有必要。为此,建议检察机关在对本案审查起诉期间,本着维护法律尊严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对本案嫌疑人朱家庆做出不予起诉决定。

辩护人:

十月二十九日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范文 第2篇

纵观全案事实,史某某只向工地供应过一次土。这一次即是卖给凹煤公司用于升压站回填的50车土方,每车18方土,1300元一车。

根据陈某某的供述,本次拉土是凹煤公司的张某波与陈某某直接联系,就在案证据来看,陈某某与张某波笔录内容存在差异,但共同之处是工地需要回填土,2017年6月30日工程要求工地安全送电,购买了50车土方,18方一车,一车1300元。两人陈述的差异点在于陈某某说张某波晚上9点多打电话,说这话挺急,多给钱也行,陈某某说18方一车得1000多元,张某波说多少钱也行;张某波说陈某某提出给我们拉土回填,市场价18方一车是600元,因为价格差太多始终没有同意,后迫于工期压力答应了陈某某等人的要求。

结合以上证据事实,凹煤公司因工期紧急,主动提出要求晚上拉土,陈某某提出1300元一车土,凹煤公司可以不选择购买,如果找其他人处购买,陈某某等人进行了威胁、暴力等行为,被迫购买陈某某提供的价格高的土方,那应该符合强迫交易,但陈某某一方并不存在暴力、威胁等强迫交易的行为,充其量算是乘人之危,但是陈某某也对张某波说了,晚上时间很晚,找不到人,还要找挖掘机、拉土的车,一直从凹煤公司同意到凌晨5点多,共拉了50车土。

本案不仅不存在强迫交易的行为,完全符合市场和价格规律,至于凹煤公司因工期紧急被迫接受了1300元一车土的价格,并不受陈某某一方提供土方的影响,逾期完工凹煤公司可能承担更为严重的损失,作为理性的人都会选择使用高于市场价的服务,实践中这样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凹煤公司张某波的陈述,直到现在本次回填土款还没有给史某某结算,史某某先行垫付的回填土款,使得凹煤公司顺利完成了工程,避免了逾期损失,史某某分文未得,反而凹煤公司将史某某控告为强迫交易。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范文 第3篇

陈某某和史某某发现史某某河沟清淤出来的土可能被工地使用了,就找凹煤公司的人交涉,这当属民事纠纷解决的应有之义,并不违反法律或者受害人本人的意志。

史某某采取了公力救济,后与凹煤公司的人进屋交涉,陈某某和水务局、土地局的人员没有进去,也不知谈判内容,史某某也没有告诉他为什么要给7000元,按照一般人的理解,这7000元应当属于赔偿款,2017年6月18日吉某某与史某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书》,而且陈某某将7000元完整地给了史某某。

按照共同犯罪理论,成立共同犯罪要求各共犯具有相同的故意内容,在本案中,即要求陈某某和史某某主观上都具有敲诈勒索的主观目的,因此,本案没有证据证明陈某某与史某某在共同的主观故意方面所求一致。

综上,本案事前或事中陈某某与史某某未达成敲诈勒索的意思联络,不存在与史某某同谋敲诈勒索的行为和目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标签:      

法律求助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您有法律上的疑问,需要解答;或者您有法律上的求助,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之后,安排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当地最近的律师事务所和您联系,协助您处理法律上的问题!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您的疑问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szjesu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联系我们 | 浙ICP备2022036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