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白律师网,免费给小白普及法律知识。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阿白律师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阿白律师网

>

律所资讯

>

法律常识

关于政教处工作计划措施(热门21篇)(政教处工作计划)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7

简介:法务时刻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关于政教处工作计划措施(热门21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法务时刻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关于政教处工作计划措施(热门21篇)》。

关于政教处工作计划措施 第1篇

一、工作思路

本学期政教处的常规工作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学生安全为重,养成教育为主”的工作思路,以创建文明班级活动为载体,以育人为落脚点,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学校工作计划,高度重视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新形象,不断开创我校政教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生在校的常规管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纪律、卫生习惯。

2.加强和改善学校德育工作,抓好学生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学生文明礼仪教育。

3.班主任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努力提升班会课质量,每周一开好班会课,学校组织检查评比后通报。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工作,期中、期末开展班主任经验介绍或反思,不断提升班主任管理水平和能力。

4.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校内外不发生安全事故。

5.继续抓好学校体、卫、艺工作,争取在参加的各项比赛中都取得好的成绩。

三、工作措施

2.学期初各班级要对学生开展扎扎实实的养成教育: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守则》及学校的纪律、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做好强化落实,让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在短时期内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3.继续搞好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抓好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活动,努力把升旗仪式建设成为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此,各班要挑选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升旗手和护旗手,严肃对待升旗活动;二要精心准备国旗下讲话内容,继续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用高尚的精神塑造学生;三是狠抓升降旗纪律,按时升降国旗。

4.加强学生常规监管力度,做到日检查,周公布,月评比,把学生的养成教育落到实处,本学期的常规管理包括纪律、卫生、班队会、课间操操、黑板报等。

关于政教处工作计划措施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工作计划,树立育人为本思想,以培养高素质学生为目标,继续坚持“成功教育”的先进理念,继续坚持创新与完善学生“自主管理模式”,在创办“特色学校”的背景下,以“特色班级创建活动”为新的突破口,全面提升学生的文明素养、学习品质、法制观念、道德水准。

进一步强化行为规范的养成性教育。依靠全体教职工的通力协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氛围,力争使学校政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思考型、创新型的班主任群体;强化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塑造品德高尚、行为规范的学生群体。

三、具体工作

1、德育工作

(1)全面贯彻学校工作计划,坚持“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以学校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为契机,力争把德育工作和日常教育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充分利用班会等阵地组织学生学习《中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继续营造良好的德育环境。

(2)充分发挥年级组和班主任的德育作用,通过召开全校及各年级、班级、学生会等形式,采取措施,加大思想政治教育的力度,分解目标,责任到人,保证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3)转变德育观念,完善德育常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实效性。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及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针对学困生、问题生的个性和特点,开展灵活性帮教和转化活动,做好巩固和转化学困生、问题生工作;定期召开受处分学生的会议,促进他们的转化。

(4)加强德育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德育水平和德育效益。

(5)充分利用社区德育资源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到社区开展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与家庭教育的功能,开展军民共建、警校共建,形成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合力。

2、班主任工作

(1)依据自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聘任班主任,鼓励教师自觉申请担任班主任。

(2)抓好班主任的常规工作和学习培训工作。班主任要在学期初制订好班务工作计划,期末完成工作总结,各班级细化管理措施。

(3)班主任工作的开展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不懂之处及时请教老班主任和政教处。

…… 此处隐藏19518字,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标签:      

法律求助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您有法律上的疑问,需要解答;或者您有法律上的求助,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之后,安排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当地最近的律师事务所和您联系,协助您处理法律上的问题!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您的疑问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szjesu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联系我们 | 浙ICP备2022036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