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保计提与缴纳的会计处理(社保医保会计分录)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5
社保医保是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企业应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社保医保确认为负债,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产品成本或当期损益,计提社保医保时,应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医保”科目;缴纳社保医保时,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医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建议参考: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基数计提社保医保,不得少缴或漏缴,如果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医保,可能会面临滞纳金、罚款等法律后果,企业应定期核对社保医保的缴纳情况,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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