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建业(00519)将继续努力通过法律途径向借款人收回余额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2-11-22
智通财经APP讯,实力建业(00519)发布公告,有关首期部分还款及第一次延长贷款以及第二期部分还款及第二次延长贷款。根据第二次延长贷款,借款人应以下列方式偿还贷款的尚未偿还本金额及应付利息:(i)于2022年1月31日或之前偿还300万港元;及(ii)于2022年9月30日或之前偿还贷款尚未偿还本金额的余额连同所有应付利息。借款人已于2022年1月前偿还3000万元及于2022年7月偿还911.9万港元,惟未能按第二次延长贷款条款的规定于2022年9月30日或之前偿还贷款一尚未偿还本金额的余额连同所有应付利息。于本公告日期,贷款一尚未偿还本金额约为 1939.4万港元及应计利息约为43.5万港元。
自贷款一于10月逾期以来,该公司一直积极与借款人沟通,要求其还款。尽管该公司一再要求,借款人仍未偿还尚未偿还债务或提供可行还款时间表。于2022年11月21日,该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 》第 178(1)(a)或327(4)(a)条向借款人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借款人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后三周内偿还尚未偿还债务。诚如该公司法律顾问所告知,倘借款人于上述三周期限内仍未能遵守法定要求偿债书,则该公司可向借款人提出清盘呈请。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年度,集团已就应收借款人的贷款及利息作出约 4810.7万港元的全额拨备。由于借款人其后作出的部分还款,集团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分别取得应收贷款及利息减值亏损拨回1736.2万港元及300万港元,并预计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将取得进一步减值亏损拨回约845.1万港元。除集团就应收借款人的贷款及利息确认的亏损拨备外,董事会预计法定要求偿债书不会对集团的业务及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该公司的努力,大部分贷款已获偿还,该公司将继续努力通过法律途径向借款人收回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