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应该如何提起劳动纠纷诉讼)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4
1、递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6、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效力。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8、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点1、正确确定申诉请求申请劳动仲裁时并不是所有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也不是所有的仲裁请求都要能得到劳动仲裁律师的支持。
2、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应提起民事诉讼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对于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来说是一个难题。当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向律师咨询或者到劳动仲裁部门询问是否立案的方式来确定。如果确定双方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时就要及时向人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有工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请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节省时间。
3、申诉主体的确定申请劳动仲裁时申诉主体的确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为申诉人主体,二为被诉人主体。在填写申诉人名字时,请注意一定要注意用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若劳动合同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时,请在申请仲裁前到公安机关开一个证明,证明两个名字是一个人,然后再用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申请仲裁。否则可能会导致仲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之后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法申请执行的情况。
以上就是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怎样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内容。在仲裁之前先会先有一个调解的过程,调解成功了双方签订了调解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如果不成功则进入到仲裁的环节,另外有一个要注意的地方是,虽然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前提是要满足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否则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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