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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流转合同(通用9篇)(林地流转合同范本)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0

林地流转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改善承包林地的立地生态条件,促进植物生长,提高土地利用率,并减少土地管理投入,弥补目前经费不足困难,将从王阜乡王阜村承包取得、已栽种部分经济植物的土地与乙方进行合作,由乙方套种浆果林。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经营林地面积及位臵

合作林地坐落于范围内,共780亩(其中已改地408亩),山林权证号为,四至范围是:(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图)。

第二条合作经营期限为二十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甲方收益和结算时间

甲方第一年的收益为林地租金2万,由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的收益按乙方采摘运出的鲜果重量来计算,为元/千克,由乙方在采摘结束后于每年的10月底前向甲方结算并一次付清。如果乙方不采摘或采摘数量少,则由乙方补足至2万元作为甲方当年的收益。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甲方项目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甲方所有;

3、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4、甲方因用地需要调回部分已改地,乙方应予同意并按合同条款结算;

5、进入经济植物挂果年份后,可摘取成熟果实;

6、收取属于甲方的合作收益,电费按村里给合作社(或村民)的价格按实收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确保承包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使用和占用其承包的浆果林地;

4、帮助乙方解决在合同期内林业生产上所遇到的矛盾和纠纷。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无偿提供帮助;

5、在20xx年4月底前建设好已规划的管理房,在当年5月底前建设好三座集水池。负责清欠合作之前发生的工资、费用和合作以后经济植物的`管护;

6、不在双方合作的.土地上从事其他种植和养殖。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及甲方设施的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管理权、产品的处臵权和收益权;

2、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项目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

3、承包林地被征用、占用造成损失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享有乙方种植浆果林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5、依法享有继承权,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受益;

6、可以对地块进行符合现代设施农业要求的改造,可以根据需要在通过规划审批的前提下,建一定数量的经营管理用房,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7、在合同到期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林地流转合同 第2篇

甲方(出让方):。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林地流转合同 第3篇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签订

受让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让与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持有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销售的技术秘密,并有权向甲方许可上述技术秘密;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术秘密设计、制造、安装并销售协议产品,但不单售零部件。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协议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协议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协议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并按本协议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协议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协议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乙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e、补充技术:指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协议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协议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 协议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厂设计、制造协议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协议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三。

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四。

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协议产品的商标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费用

入门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_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提成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协议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__________元。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协议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协议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协议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协议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入门费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协议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___元。

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协议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在协议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协议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乙方应按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甲方。

甲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乙方。

乙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协议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甲方。

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协议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第六条 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协议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六。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对协议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免费把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改进发展技术的处理意见,但其所有权属于提供技术的一方。

未经乙方确认的技术资料,甲方保证不先实施于协议产品。

林地流转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为硬化临____县官亭乡青十五组公路,造福子孙,解决实际问题,甲方将十五组所属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转给乙方经营处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转范围:面积约60亩。(见附图)

东至:东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沟;

西至:西至青十一组界止;

北至:北至青十三组界止。

二、流转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租赁面积内的新有林木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处置,流转期满后,所有流转面积的现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动移,在流转期内不可改变其性质。期满后按时将林地按流转面积和范围归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继承转让权。

三、流转金额:乙方分两次将租赁和林木折价款30万元付清,签字之日首付0万元现金,余额路面开始硬化付清。

四、流转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出现阻挠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条件造成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五、流转期间,甲方无条件提供租赁范围内的通路土地面积,其路面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合同一并随有十五组全体村民的签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合同 第5篇

甲方(流转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受流转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按照《_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坐落____县____乡(镇)____村____组,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面积____亩(实际面积以双方人员实测、验收为准)的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件一造林验收图。

二、流转期限

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次流转林地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四、双方权利

(一)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有权按本流转合同约定流转林地的期限,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

3、在符合付款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约付款

(二)乙方权利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经依法登记取得承包林地林权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人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林木补偿费和按比例分成的林地补偿费。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照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及时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造林基地。

2、甲方提供造林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a. 造林基地为规划中商品林用地,非生态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放牧、薪材、风光、坟墓用地以及农业种植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含国防、军事用途)用地。造林基地内有低洼水地、石块地、未风化石块地、坟墓地等,应将其从造林基地总面积中剔除,该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b. 造林基地未作任何处分,且权属界址清楚。

c. 对造林基地周围的宜林丘岗地,其界址必须已明显划定,无任何产生相关纠纷的可能,甲方必须将其详细位置告知乙方,并在附件上标明界址。

林地承包合同

d. 造林基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提供造林基地的相关法律手续。

3、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应当保证承包林地具有明晰产权,确认本承包林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债务抵押物。如该承包林地权属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甲方应当杜绝并处理该承包林地范围内与当地其他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争执、权属纠纷及侵权事件。

7、因国家建设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征用该林地时,积极协助乙方向政府办理各项补偿手续以使乙方得到充分、有效、及时的补偿

8、在办理林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林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影响林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9、承包林地内有低洼水地、石块地、未风化石块地、坟墓地等,应将其从承包林地总面积中剔除,该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林地流转合同 第6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硬化_____________公路,造福子孙,解决实际问题,甲方将十五组所属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转给乙方经营处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转范围:面积约60亩。(见附图)

东至:东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沟;

西至:西至青十一组界止;

北至:北至青十三组界止。

二、流转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租赁面积内的新有林木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处置,流转期满后,所有流转面积的现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动移,在流转期内不可改变其性质。期满后按时将林地按流转面积和范围归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继承转让权。

三、流转金额:乙方分两次将租赁和林木折价款30万元付清,签字之日首付0万元现金,余额路面开始硬化付清。

四、流转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出现阻挠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条件造成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五、流转期间,甲方无条件提供租赁范围内的通路土地面积,其路面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合同一并随有十五组全体村民的签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公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合同 第7篇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合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的荒山亩流转给乙方使用。

林权证号。

二、土地流转期限:流转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三、土地流转方式及流转用途:

流转方式:转让

流转用途:发展经果林、种植业、养殖业。

四、土地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按所得进行 分成,即乙方卖树除税后的所得,甲方得两成,乙。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得八成。

2、土地流转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费用现金一次性支付

1、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约定流转款。

2、监督乙方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行为。

3、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水、电、路通(电只提供220照明用电)。

4、乙方有权基于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目的,他人不得干涉。

5、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财政继承权,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在承包期内有合同转让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7、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阻止国家及各类企业事业建设用地,对占用园地、苗木、地面附属物等赔偿费用应归乙方所有(标准应按当时市级政府补偿标准),地皮赔偿费用归属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后果树等一切附属物应归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必须及时处理。

8、在承包期内,乙方不承担合同外任何附加费用。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乡级司法机关公关公正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司法机关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流转合同 第8篇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冬季锅炉安全、顺利运行,明确乙方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供暖系统运行服务,甲方将锅炉运行工作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甲方采暖锅炉及南院家属区供暖系统的运行、维修和保养等,保证冬季正常供暖,使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

二、合同期限

自年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保证锅炉设备的.定期检验,压力表送计量检验所校对,保证其准确无误。

2、保证司炉工持证上岗,熟悉各种设备的性能,遵守各项守则及规章制度。

3、保证供暖期间每天负责巡查各种设备2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保证供暖期间按时做好水质化验记录,使软化水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并保证随时补水。

5、保证供暖系统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告)。

6、保证及时接收锅炉燃料并保证接收质量。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保证乙方正常出入院区大门。

2、提供司炉工值班室。

3、提供维修必要的工具、配件(清单及要求见附件)。

4、对乙方司炉人员工作进行监督。

五、合同金额 大写:

元整,小写:元整。

六、付款方式 甲方于锅炉运行后____月内付3000元,供暖期满后付清余款。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违约金为合同总款的20%;

2、本合同有效期内遇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地方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合同 第9篇

山 林 流 转 合 同

甲方(出让方):。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 月 日

在 场 人:

附件:

1、流转山林附图;

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3、本组村民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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