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书能否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能否撤销申请)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9-10
当事人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调解书是终止了吗1、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劳动关系还是存在的;
2、如果劳动仲裁调解书可以看出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说明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了。
三、什么是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是仲裁庭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仲裁调解书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仲裁庭认可调解协议的证明。
仲裁调解书的内容
1、首部。在调解书的首部,主要写明仲裁调解书的标题、案件的编号及年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正文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应写明仲裁请求、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事实、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的内容以及仲裁费用的负担等。
3、尾部。主要写明调解书的份数,由仲裁员签名,由合议庭主持调解的,依次由首席仲裁员和2名仲裁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此外,还应当记载调解书制作的年月日。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注意的是,调解书与裁决书虽然法律效力相同,但在何时生效上却不同。裁决书作出即生效;调解书则并非作出后马上生效,而是要待当事人签收后才生效,而且要求双方当事人签收,也就是说,既不是一方签收就对该方生效,也不是一方签收就对双方生效,而是只要一方未签收就对双方都无效,只有双方都签收,才对双方都有效。
综上可知,只有我们仔细了解了劳动仲裁调解书能否撤销,怎样去撤销,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上便是法务时刻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劳动仲裁调解书能否撤销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务时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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