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8-21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一年。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有着明确的条例,针对劳动争议申请进行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计算。
如果是因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工资这类报酬发生争议的,在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进行提出仲裁都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时效过了能起诉吗?可以。
倘若错过了劳动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限,仍有机会提起诉讼。
针对劳动仲裁的时效虽然过了,但是进行维权依旧是被法律支持的,劳动者依旧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对对方进行诉讼的提起,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仲裁时限为由不予受理,当事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人民法院进行受理此案件,但是仲裁的申请期限中没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的,将会被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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