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白律师网,免费给小白普及法律知识。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阿白律师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阿白律师网

>

律所资讯

>

法律常识

代理合同中的委托权限如何界定?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8-09

导读: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为明确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合同。在代理合同中,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其进行特定的法律行为或事务处理,代理人则接受委托并承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那么代理合同中的委托权限如何界定?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阿白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代理合同中的委托权限如何界定?

  委托人的权限在代理合同中应明确界定,可以是一般授权,也可以是特别授权。一般授权指代理人有权在代理范围内进行通常的、符合惯例的法律行为;特别授权则是指委托人对代理人就特定事项或行为的特别授权。委托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授权的内容和范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什么,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代理合同应包含哪些基本要素?

  代理合同通常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2、代理事项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明确代理人所代表的权限和职责。

  3、代理期限,即代理关系的起止时间。

  4、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规定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支付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5、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委托人的监督权、代理人的勤勉义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以上是关于“代理合同中的委托权限如何界定?”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阿白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标签:  

法律求助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您有法律上的疑问,需要解答;或者您有法律上的求助,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之后,安排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当地最近的律师事务所和您联系,协助您处理法律上的问题!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您的疑问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szjesu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联系我们 | 浙ICP备2022036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