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伤医疗费谁出?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4-07-05
劳动仲裁工伤医疗费谁出?
工伤医疗费用由企业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时,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可能由用人单位或其他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医疗费用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死亡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时,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可能由用人单位或其他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医疗费用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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