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注册执业医师证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12-08
不予注册执业医师证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注册执业医师证的情形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未满。
3、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
4、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一年。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
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
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册执业医师证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执业医师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注册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2、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到指定等级的医院接受相关检查,并拿到的健康体检证明。
4、医师资格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以及规定了数量的复印件。
6、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如果是助理升医师的人员,需要交回原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作废。
7、医疗机构聘书,也可以理解为合同复印件。
此外,如果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
满五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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