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还能离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11-20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还能离吗?
如果进行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看符不符合夫妻关系破裂的相关条件。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经确认破裂,调解无效的,应该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无和好可能的;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诉讼离婚一方不出席还能离婚吗?
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可以判离婚。离婚被告不到庭,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仍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修复或者和好的,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阿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