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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况有什么?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9-15

导读: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况有: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因为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也不适宜代位继承。阿白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况有什么?”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况有什么?

  以下情形不适用代位继承: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

  2、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

  3、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也不适宜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遗产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精神病人可以立遗嘱吗?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人必须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精神病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不能独立立遗嘱,即使订立了遗嘱也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产继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产继承】: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已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以上是关于“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况有什么?”的详细内容,阿白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阿白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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