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9-15
担保人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担保人的时效一般都是指的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这期间内担保人需要履行担保人所需要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担保】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合同起诉后要多久开庭?担保合同起诉后的开庭时间一般都是没有一个确定的规定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的期限是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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