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赡养计划的原则有哪些呢?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9-14
制定赡养计划的原则有哪些呢?
赡养义务是指亲属之间在经济上、生活上为父母提供必要帮助的义务。
为了确保赡养义务得到妥善履行,子女可以制定赡养协议,但在在制定协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赡养协议应当平等对待所有赡养人,不应该有歧视或偏袒的情况。
2、自愿原则:赡养协议应当基于所有相关方的自愿参与和协商一致,不应该有任何强制或诱导的行为。
3、合理原则:赡养协议应当合理分配赡养费用、家务事和工作量,以确保每个家庭成员都能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4、明确原则:赡养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歧义和争议。
5、可执行原则:赡养协议应当具有可执行性,以确保在必要时可以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赡养义务之包括赡养父母吗?
赡养义务是指亲属之间在经济上、生活上为父母提供必要帮助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仅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还存在于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以及兄弟姐妹之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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