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支付办法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9-14
导读: 【案例】某统筹地区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比例为10%,乙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20%。现在假定该市某一职工一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3万元,其中,药品费用1万元中6000元为使
【案例】
某统筹地区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比例为10%,乙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20%。现在假定该市某一职工一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3万元,其中,药品费用1万元中6000元为使用甲类药品的费用,3000元为使用乙类药品的费用,1000元为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则该职工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如下:
1、职工个人自付的乙类药品费用为:
3000×20%=600元
2、职工自付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
1000元
3、起付线以下由个人自付或者个人帐户支付:
800元;
4、起付线以上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费用为:
30000-800-1600元=27600元
统筹基金支付:
27600×90%=24840元(未超最高限额)
个人自付:
27600×10%=2760元
综合:
根据以上计算:该职工发生的3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中:
个人自付总额:
1000+600+800+2760=5160元
统筹基金支付:24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