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第三方资助”前沿 专家齐聚第六届法律资本高峰论坛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2-11-20
11月17日,第六届法律资本高峰论坛“亚太地区第三方资助的新发展”在深圳前海国际仲裁大厦举办。
第三方资助在国内尚属新生事物,为了研究这一前沿领域的新发展与新动向,论坛汇集了各大仲裁机构、国内外知名第三方资助公司、相关专家学者、知名企业法务代表等,共话法律资本行业的发展趋势。
第三方资本介入法律服务
“本质是债权金融化”
何为第三方资助?
以第三方资助仲裁为例,一般指在国际仲裁程序中,由第三方(资助方)对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就可能涉及的法律费用等,通过协议进行资金支持,从胜诉裁决中获取约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利润的投资模式。
“第三方资助的本质是债权金融化,在商业伦理上并无问题。”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铭超表示,第三方资助是法律所允许的。
“经济形势下行和疫情背景,使法律服务行业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客户的付费能力有所减弱。”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斌认为,面对后疫情时代法律服务出现的新问题,第三方资助或是一剂强心针,通过资本的注入重振市场信心,促进法律服务行业推出新的产品。
“十五年前第三方资助及资助者极少,现如今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三方资助被几乎所有的司法管辖区所接受。”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兼国际仲裁学院院长Stavros Brekoulakis教授认为,越来越多的索赔人将需要第三方资助者的帮助,资助方案和产品类型越来越复杂,第三方资助的发展很可能越来越强劲。
第三方资助已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得到众多实践。
香港前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指出,香港政府向来支持仲裁。在仲裁过程中搭建灵活收费框架,目的在于吸引第三方机构资助香港仲裁,以及与香港律师在海外仲裁中达成合作,“通过即将颁布的规则和业务守则,来保护客户的利益,在诉诸司法和第三方资助机构及律师的经济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深圳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安欣也指出,第三方资助在国际上已经有很多很好的实践,但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是非常值得探讨的话题。“深圳是一个资本市场非常活跃的城市,对第三方资助而言,拥有非常好的先天条件。”
“尽管国内对于第三方资助依然有所疑虑,但总体持开放的态度,且市场需求十分旺盛,其前途是远大的。”鼎颂法务创新集团创始人张志表示,目前司法审查已经触及第三方资助行业,相关从业者应做好准备。
打破成本壁垒,破除“富人游戏圈”
“资金之外创造更大价值”
“国有企业因资金困境而维权无门的情况很少,更多的需求在于不良资产处置及与政府合作中可能产生一些争议。”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方拯表示,“在当事人处于劣势地位时,如何通过第三方资助平衡当事人的地位?企业在发展中国家有很多项目,但往往对海外第三方资助了解匮乏。”
“除了资金支持外,第三方资助最大的价值应当是在知识和经验方面弥补当事人的不足,减除他们面对争议的困惑和恐惧。”厚助投资高级顾问、国际商会“一带一路”委员会副主席费宁认为,中国企业涉及海外纠纷时,当事人对海外仲裁程序不熟悉、对仲裁员及律师不了解、对法律费用支出不清晰,第三方资助在知识、经验、专业方面,能够帮助当事人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三方资助在国内尚属新生事物,需要被监管的同时,也需要各界的持续关注。
一方面,费宁提出,第三方资助的介入,使诉讼和仲裁不只是富人追求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传统的诉讼和仲裁解决模式下,高昂的成本,一定程度上阻拦了部分企业和个人的选择。第三方资助通过资本与法律服务的结合,打破争议解决的成本壁垒,让求助无门的企业和个人“打得起官司”,一定程度上避免争议解决成为富人的“游戏”。
另一方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表示,目前学界也在热议因第三方资助引起的滥诉担忧、保密性及费用分担的问题。
“第三方资助仍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应当建立第三方资助联动工作机制并加强第三方资助立法,形成良好法治氛围。”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罗平说。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兼副院长姜丽丽从中国仲裁法的修订,探讨国内立法目前对第三方资助的倾向性态度。她总结道,对于第三方资助,投资仲裁规则更青睐、商事仲裁规则在跟进、涉外规则优先在尝试。
【记者】曾子航
【作者】 曾子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