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醉驾的时候还可以提前恢复驾照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7-24
出现醉驾的时候还可以提前恢复驾照吗?
对于醉驾情况,情况不同,处罚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出现醉驾的时候当事人所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那么在被吊销驾照后,禁止考取驾照的时间就不是五年,而是十年。并且即便后面再次取得驾照了,也无法再驾驶营运机动车了。不论是禁止五年还是十年,都需要等到期限结束,时间没到之前,都无法重新考取。因此,出现醉驾的时候不可以提前恢复驾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醉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免予起诉适用醉驾吗?一般来说,大多数人都知道醉驾行为的危险性,但真正面对的时候却不会去履行。明明已经喝醉了还要开车的,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同样对他人也是不负责。出现醉驾的时候,往往会成立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是要去承担相应责任的。但如果最终并没有出现事故造成影响的,检察院也可能会做出免予起诉决定。因此,免予起诉适用醉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醉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
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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