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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夫妻双方的子女都是外籍,子女可以入籍中国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6-18

导读:不可以。关于“夫妻双方的子女都是外籍,子女可以入籍中国吗?”的问题,下面大律网法务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夫妻双方的子女都是外籍,子女可以入籍中国吗?

  如果父母双方都是外籍,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孩子只能获得外国国籍,除非符合国籍法中的一些例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我国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结婚属于涉外婚姻吗?

  我国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结婚属于涉外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关于夫妻双方的子女都是外籍,子女可以入籍中国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今天先聊到这。如果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可向我们阿白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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