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离婚财产的分割要分配给子女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5-30
老年人离婚财产的分割要分配给子女吗?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离婚】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吗?子女抚养费是不可以不交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就应该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离婚】: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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