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需不需要判缓刑吗?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5-19
故意毁坏财物罪需不需要判缓刑吗?
对于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当事人来说,如果在被法院判处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的基础上,还有情节程度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或缓刑对所住社区没有影响等其中一种情节的,就需要判缓刑。但如果只被判处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没有其他的情节,或被判处三年以上的刑期,那么就不需要缓刑了。因此,故意毁坏财物罪需不需要判缓刑,还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但数额较少会影响判刑吗?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故意毁坏财物达到三次的,就属于可以量刑的情节。一般来说,如果故意会毁坏财物一到两次,并且每次数额不大,就还不会构成犯罪。但由于故意毁坏财物是违法行为,还是会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但如果受到行政处罚后,还是屡教不改的,当再一次实施故意毁坏财物行为的时候,就不会再是治安事件。而是要当作刑事案件,来定罪量刑的。因此,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但数额较少不会影响判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是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需不需要判缓刑吗?”的详细内容,阿白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阿白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标签:故意毁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