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没生效吗?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5-13
2021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没生效吗?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依通说,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先合同义务,又称先契约义务或缔约过程中的附随义务,是指自缔约当事人因签订合同而相互接触磋商,至合同有效成立之前,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协助、通知、告知、保护、照管、保密、忠实等义务。
2021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解决的,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赔偿自己的损失。
依民法典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返还财产
即因缔约过失致使合同被法院依法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部返还给受损失一方。如果双方均已给付财产的,应由双方相互返还,剩余部分由缔约过失方再作返还。
二、折价补偿
在合同被确认元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已毁损、灭失而不能返还或因情势变迁已没有返还必要的,应对该财产按当时国家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予以折价补偿,以弥补以方所遭受的损失。
三、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方式中适用最广的责任形式。当事人一方因缔约过失,不论是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还是被变更或被撤销,只要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应依法予以赔偿,以填补相对方的损失。所谓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元过错的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对方缔约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而千百万的损失。赔偿损失这一责任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合并适用。
四、各负其贵
即缔约双方如果都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过错行为,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应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或者财产权益,因此其责任承担方式就是损害赔偿,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和人身权益的损害赔偿。无论承担的方式如何,赔偿损失是其常用的方式。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何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一般认为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并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理约定所应承担的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民法典》成立并发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中,与违约责任紧密相联,但又不同于违约责任。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以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成立的依据是《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并非一个有效的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或者存在,只要有违反诚实作用原则的行为且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要件,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违约责任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如果没有违反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没有生效,则不产生违约责任。
2、可否由当事人约定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具有法定性,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属于法定责任,不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的方式、范围以及免费条件及免责事由。
3、责任形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只有一种,即损害赔偿。违约责任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赔偿损害、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等。
4、赔偿的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中,权利人所能请求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旨在使非违约方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支出的各种费用得到返还或者赔偿,从而使当事人处于合同磋商前的良好状态。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害,也包括期待利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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