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乱收费”的法律定义?合肥市12345热线一周回应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4-13
2023年4月3—9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受理群众诉求74976件次,日均10710件次。近期,市民诉求主要集中在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消费维权、物业管理等方面。
一、热点咨询最新回应
1.已婚人员购房,是否必须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卖房,是否需夫妻双方到场?
市自规局: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等相关规定,您可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或实际情况,自行申请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卖房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只须不动产登记薄上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即可,但福利性质房产除外,如以单位房改售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方式取得的房产,如为夫妻双方共同取得,办理转移登记时,仍须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2.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合肥市(含四县一市)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本人在合肥(含四县一市)购买自住房,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可以向合肥市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贷款条件与合肥市缴存职工一致,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详见《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及须知》,购买二手房详见《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及须知》。
3.什么是“乱收费”的法律定义?
市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明确规定以下五种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应坚决取缔:即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
二、典型事例选登
1.充电设施合法合规放心使用
市民来电:
新站区李女士来电,反映康城静林湾正对面,有个新能源停车场,充电线裸露在外面,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整改。
办理情况:
新站区经贸发展局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得知,该停车场的充电桩项目合法合规,充电桩有出厂安全检测报告,变压器经国家电网检测验收合格,暂无安全隐患,请放心使用。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运维单位。
2.做好宣传 减少停车矛盾
市民来电:
蜀山区张先生来电,反映天玥小区物业将4至6栋楼下的广场更改为商业停车场,要求物业对业主优先优惠使用。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并回复。
办理情况:
蜀山区五里墩街道工作人员调取天玥广场规划图查看,得知此广场地面确实有停车位规划。现由于商业车位不能满足居民、商户车辆停放,所以进行地面停车位的施划,目前地面停车位已划线完成。工作人员已约谈物业,要求物业做好宣传解释并对外公示,避免产生矛盾。街道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张先生表示理解。
3.说明预约疫苗原因 获得理解
市民来电:
倪女士来电咨询,户籍不在合肥市,现居住在包河区,能否可以在烟墩街道预约接种九价疫苗。
办理情况:
包河区卫健委答复,现因九价疫苗紧张,为避免不法分子扰乱接种秩序,故设置地域限制。目前只对合肥市常驻居民提供有效证件即可预约接种。工作人员电话回访,倪女士表示理解。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