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儿科医疗纠纷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4-05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儿内科徐灵敏
我国著名的医学家、前卫生部部长吴阶平先生曾说:“医生面对的不是疾病,而是病人,并且是处在特定社会条件下、有心理反应的病人。当一个好医生,应该有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和艺术的服务。”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生命与健康,患者的需求越来越高,医患关系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变化,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医疗纠纷的增多;尤其是儿科,由于易发生医患纠纷使许多医院和医护人员望而却步,造成目前儿科医护人员严重短缺。本文浅谈儿科医生如何在医疗实践中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郑州大学三附院儿内科徐灵敏
1 像家长一样关爱患儿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父母的寄托,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独生子女成为家庭的“皇帝”,“四二一综合征”在 “小皇帝”生病时的表现更为突出,家庭的过分溺爱和过高要求,导致对孩子生病的心理承受力极度脆弱和对诊疗措施的过分担忧。儿科医生应该理解患儿家长并给予更多的关爱,当然这种爱是理智的以患儿利益为基础的,并需要耐心地充分与家长沟通。
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应该是朋友和战友,儿科医生应该和患儿家长共同面对损害患儿健康的疾病这个敌人。父母对孩子的爱与医生对孩子的爱,具有最广泛的相同性,而这种爱又是我们社会存在、发展、幸福、和谐的基础。无论社会和医学如何发展,医生都会面临无法解决的健康问题;在儿科医学领域,有许多遗传和出生缺陷性疾病都是无法在后天完全治愈的。在这种时候,家长更需要儿科医生和他一起共同面对生命的痛苦考验,更需要给患儿更多的呵护和关爱。健康是相对的,残缺不一定就不美,但爱心是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
2 加强医德修养
为了加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卫生部于1988年12月15日就发布了《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医德规范的第1条要求是“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作为医生,所肩负的职责是神圣和沉重的,因此,希波克拉底的医生誓言才能在全世界传承2500多年依然圣洁动人;因此,中华民族历史中救死扶伤的医生形象才会那样的高大。在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作为儿科医生,既然选择了这个神圣的职业,就必须凭着良心和人格行使自己的职责,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健康,必须以博爱的精神维护医务工作者的崇高荣誉。儿科医生承受的生命重托更沉重,面对的是天真无邪而又弱小的生命,承载的是整个家庭的希望,每一次诊疗行为实际上都是最纯真的生命对话,尽自己所知所能去帮助每一位就诊者的家庭度过生命的难关,是儿科医生的人格和良心的基本定义。
3 提高医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