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15人次
来源:阿白律师网 时间:2023-03-10
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报告指出,五年来,历次大会和常委会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53件,已经审议尚未通过的法律案、决定案19件;听取审议182个监督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检查30件法律和决定实施情况,开展11次专题询问、33项专题调研;2282件代表议案、43750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8%;决定批准或者加入条约和重要协定36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15人次。
在做好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方面,工作报告指出,对报送备案的7261件规范性文件,公民、组织提出的17769件审查建议,逐件进行审查、研究。
在“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方面,报告指出,建议所提问题74%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
在“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方面,邀请1026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基本实现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建立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770人次代表参加。400多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评估等工作,200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
在“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方面,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432名代表,形成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代表的工作机制,做到联系工作覆盖基层一线和专业人员代表、覆盖常委会各项工作。推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组织8389人次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497篇调研报告。根据代表职责,9100余人次代表参加了“一府两院”组织的有关活动,240余人次代表担任特约监察员、监督员。
关于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报告提到,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民主选举产生277万名各级人大代表。
报告提到,在生态环保领域,连续五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环保工作听取审议报告,以法治力量、法律武器推动污染防治、守护绿水青山。连续五年对生态环保领域主要法律开展执法检查,先后检查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实习生 牛秀敏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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